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0〕13号

 2020-09-21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现予公布。另有20项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9项)

2.国务院决定下放审批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4项)

国务院

2020年9月13日

QQ截图20200922171113.jpg

Go Top
led手术无影灯 | 河南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galil运动控制器 | led工矿灯 | 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保温防水材料 |